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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浙江容大教育发展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财务中心于6月27日对下属财务部和各下属公司涉及现金收支部门现金管理、操作流程、现金台账建立等方面开展了一次系统的自查自究和依法检查工作,范围涉及:财务金库,电话卡的销售,学生住宿费的收取,送水站,多功能厅,招待所等部门。财务中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帮助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台账、理顺操作流程,以确保基层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财务中心侯芳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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