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国共产党党史
作者: 时间:2021/07/05来源:党政办公室
1979年
1月1日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我国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建议双方首先结束军事对峙状态;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进行经济交流。当天下午,全国政协就此举行座谈会。邓小平在会上发表《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上具体日程》的讲话。
1月1日、8日、14日、20日、21日 《人民日报》先后报道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开阳县、云南省元谋县、安徽省和广东省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全国其他地区也陆续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月4日 中共中央转发上海市委《关于解决所谓“一月革命”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所谓“一月革命”是林彪、“四人帮”搞乱全国,进而全面夺权的一个严重步骤。对在所谓“一月革命”中被批判的陈丕显、曹荻秋等同志,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冤假错案,予以彻底平反。
1月18日至2月15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前一阶段的会议。胡耀邦在会议开始时指出,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理论宣传战线的基本经验教训,着重讨论工作重点转移后的理论工作,继续扫清前进道路上的思想障碍,研究和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会议对“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和思想僵化现象进行了尖锐批评,对多年来被歪曲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1月29日-2月5日 邓小平副总理应邀对美国进行正式访问。这是建国以来我国领导人第一次访问美国。1月30日,邓小平在华盛顿发表讲话说,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内政。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2月3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1962年、1964年对李维汉同志的批判是错误的,在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包括李维汉本人,都不存在一条所谓“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情况,凡是因这个问题而受到牵连的同志,应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2月1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彭真平反的通知》。
2月17日-3月16日 我边防部队奉命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进行对越自卫反击战,以求得我国边疆地区的和平和安定,以利于四个现代化的顺利进行。3月16日,自卫反击保卫边疆的战斗胜利结束。
3月1日 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国务院决定从三月份起,提高粮、油、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50%;十八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个措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
3月12日-24日 国家农委邀请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7省农村工作部门和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3县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讨论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围绕联产计酬特别是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了热烈争论,最后达成的意见是:目前多数地方实行包产到组、定额计酬;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可以包产到户;现在春耕已到,不论采用什么形式的责任制,都要很快定下来,以便全力投入春耕。
3月19日 中共中央决定撤销1971年8月13日转发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彻底推倒了《纪要》否定教育战线十七年伟大成绩的“两个估计”,解除了“四人帮”强加在广大知识分子身上的精神枷锁。
3月21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同意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为“总政阎王殿”等冤案彻底平反的请示》、《关于为“总政阎王殿”冤案彻底平反的决定》和《关于为“谭政反党宗派集团”冤案彻底平反的决定》。
3月29日 邓小平在北京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明确提出,1997年收回香港后,香港还可以搞资本主义。他说:我们历来认为,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这次谈话后,中国政府把解决香港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3月30日 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必须一方面继续肃清“四人帮”散布的极左思潮的流毒,另一方面用巨大的努力同从右面来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理论工作务虚会后一阶段的会议由中共中央主持召开,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3日结束。
4月13日-20日 国家经委召集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八家企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讨论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决定在这八个企业进行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改革试点。5月25日,国务院转发了会议纪要。首都钢铁公司等企业被国家经委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利润留成。
5月3日 中共中央决定撤销1966年2月《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并要求对因受《纪要》影响而被错误批判、处理的人员和文艺作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6月15日 万里在安徽省凤阳县农村调查时,肯定了当地实行的“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即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8月8日,《安徽日报》发表《凤阳县在农村实行“大包干”》一文,向全省介绍了这一做法。
6月15日-7月2日 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在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6月18日-7月1日 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叶剑英致开幕词,华国锋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和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重大决策。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
7月13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指出,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因反映实际情况或在党内提出不同意见,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改正,妥善落实政策。
7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央和国务院原则同意试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大包干的经济管理办法,两省在计划、物资供应、物价政策等方面也实行新的经济体制和灵活政策。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
8月25日 张闻天追悼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致悼词,对张闻天一生的革命活动作了全面、公正的评价,为他平反和恢复了名誉。
9月13日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各省、市、自治区可在1979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恢复这一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被取消的权力机构,同时将“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9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鉴于部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出现的购销倒挂、经营部门赔钱等问题,决定从11月1日起,对部分农副产品提高销售价格,同时对职工实行物价补贴,并给40%的职工增加工资。
9月25日-28日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讲话初步总结了建国三十年来的重要经验教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还不成熟,不完善;我们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情况和特点的实现现代化的道路;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全会增选赵紫阳、彭真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0月30日-11月16日 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致祝词,指出:新时期我国文艺工作的任务是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篇祝词成为新时期党指导文艺工作的基本纲领。茅盾致开幕词,周扬作题为《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的报告,夏衍致闭幕词。大会肯定“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文艺路线基本是正确的,文艺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
12月6日 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小康”的概念。他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即到本世纪末,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038.2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长6.1%,第二产业增长8.2%,第三产业增长7.8%。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99.36亿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23.48亿元。全国财政收入1146.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支出128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00亿元,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上年增长2.0%。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454.6亿元,其中出口211.7亿元,进口242.9亿元,入超31.2亿元。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0.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