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朝晖校区、幼儿园)燃气报警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7/14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对屏峰校区、朝晖校区、幼儿园燃气报警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RDYF2017009
二、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朝晖校区、幼儿园)燃气报警工程
三、招标内容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朝晖校区、幼儿园燃气报警工程 |
1 |
项 |
49.8 |
包括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具体包括总线式报警主机、控制箱、报警探头、紧急切断电磁阀、配线、配管等。(燃气报警设备品牌须为燃气公司认可品牌和进口或合资以上品牌)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
3.所使用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以上品牌;
4.符合杭州市燃气集团的备案验收要求。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止(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303室办公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伍仟圆整。采用现金方式在开标前交容大后勤集团财务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6:00。
所有参加投标的人员在递交标书前必须现金交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转为风险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确因特殊需要退出投标的,必须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招标方说明原因,否则招标方视其为无故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招标方;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十、开标响应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
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303室办公室
十一、开标响应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
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荣誉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毓秀堂三楼303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