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9/26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为合理使用能源,节约能耗,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切实解决学生的空调使用问题。为了合理确定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择优选择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
二、招标编号: RDWY-2017-007
三、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服务
六、合作方式:租赁方式
七、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经营或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投标人;
3.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空调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7年9月26日至30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标书领取:报名时请携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
十、投标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9:30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毓秀堂三楼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招标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得参与投标资格。经评审组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联系方式: 88320851
4.招标工作如有变更,由招标单位负责通知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