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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保缴纳基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23来源:人力资源部
集团下属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调整为2819.25元,各险种个人每月缴纳部分见下表,请各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工作,各险种补扣从2017年1月起始。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4元)
失业保险(0.5%,城镇户籍缴纳)
225.54元
60.39元
14.10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