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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员工宿舍水电费清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0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各用户单位:

现将2017年11月至12月朝晖校区及屏峰校区员工宿舍电费清单公布(见附件),请各用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于12月22日前与物业管理中心节能办公室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88320498 ),逾期视作同意处理。

水费按《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3元/月•人),其中,由于德胜园员工宿舍水表已安装到户,退房时按实计算。

员工电费由各部门按月统一扣除,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朝晖员工宿舍电费

          2.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屏峰员工宿舍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