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清卫用品招商(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4/21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拟对部分清卫用品采用招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有资质的厂(商)家参加竞标。
一、招商(招标)文件编号:ZJGYDX-WYGLZX-201701
二、招商(招标)内容
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2017年5月—2018年4月日常保洁用具如扫把、拖把、手套、水桶、垃圾桶、垃圾袋、洁厕剂、洗洁精等清卫用品,全年两校区总量价值约3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为该标项产品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专业保洁产品销售公司。
以上是对投标人最基本的要求。
四、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 个人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所有参加投标的人员在递交标书前必须采用现金方式交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保证金到容大后勤集团财务部,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人确因特殊需要退出投标的,必须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招标方说明原因,否则招标方视其为无故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招标方;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报名和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4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采购仓储部
(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生活区尚德园4号楼西物业管理中心采购仓储部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20619, 1506710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