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教系统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28来源:财务管理与投资部
集团下属各单位:
现转发《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教系统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通知》,请结合工作实际报名。联系人:陈奕,联系电话:88320744。通知具体如下:
为加强我省高教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经省财政厅同意备案,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举办高教系统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高教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关系原在省财政厅的中级及以下财会人员(包括计财处本级、产业、后勤、独立及二级学院)。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关系不在省财政厅的财会人员,原则上在属地培训。鉴于教育会计学会的培训内容紧扣高校财务实际,对高校财务会计实务有直接指导意义,因此不少市(地)高校要求参加教育会计学会的继续教育培训。但是,非财政厅管理的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同意,自行负责继续教育年检工作,学会仅为参训人员出具培训证明,不负责继续教育年检。
高级会计人员(含计财处领导)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财政政策指导、相关财会知识等(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三、培训时间:暂定
第一期:5 月 15 日- 5月17 日(周一至周三)
第二期:5月 17 日-5 月19日(周三至周五)
四、培训地点:诸暨(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培训报名:
以学校(单位)为报名单位。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准确如实填报《2017年度高教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申报表》(见附表),报名后不得任意变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以收到电子稿为准)。参训人员身份证号务必填写正确,以免延误年检。
六、培训收费:
培训费每人6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住宿标准在规定报销范围内,自行与酒店结算。
七、报到及住宿安排:
所有参训人员,一律自行前往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学会仅办理报到手续,不安排接送。
各单位在接本通知后,须在申报参训人员的同时,按参训人数将培训费汇至学会账号,学会将按收款额度确认参训人数。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单位培训费,以免延误开票。0571-88320817
邮箱:2563499956@qq.com
收款单位: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
账号:190156 010400 17376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发票经办联系人: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秘书处
宓丹琳 电话:0571-88320817
邮箱:2563499956@qq.com
联系人:浙江教育会计学会秘书处 李国飞
联系电话:0571-88320817、13606542484
学会QQ邮箱:2538 3907 54
学会QQ群号:3902 268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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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
2017年 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