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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 时间:2018/03/05来源:集团办公室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1.成立集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成员:相关中心负责人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向学校和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维护组、人员救治协助组、调查协助组和机动(安抚)组。主要职责如下:

(1)应急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内外联络沟通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好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2)现场维护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维护处置工作。

(3)人员救治协助组由校医院牵头,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的人员。

(4)调查协助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协助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机动(安抚)组由集团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落实机动队伍,做好中毒人员安抚工作,并接受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当有消息(电话或登门等方式)告知有人因在食堂就餐而可能中毒时,所在食堂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人员1小时内向集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集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信息,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情况,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小时内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联系电话、报告人等基本情况。

2.立即抢救:在校医院的牵头下,全力配合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3.现场保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所在单位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用具、设备设施,保存好48小时留样菜提供检测;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召回。

4.配合调查: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调查, 如实反映食物中毒情况,将中毒者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反映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善后处置

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2.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