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3/23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分类
1.岗前培训;
2.特殊安全培训;
3.日常安全培训;
4.安全技能培训。
二、培训形式
1.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2.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3.安全教育讲座;
4.应急预案演练;
5.安全操作技能在岗培训;
6.其他形式培训。
三、培训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社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损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学习掌握国家、学校、集团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单位制订的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等。
3.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主要包括食品卫生知识、电气安全技术、触电预防知识、急救知识、防烫防滑知识、网络安全知识、电梯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等,熟练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
4.特殊工种岗位上岗证培训考试及继续教育。
5.岗位练兵、安全演练。
四、培训要求
1.岗前培训。新聘任员工上岗前部门必须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合格率需达100%。
2.日常安全培训。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0.5学时。日常安全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活动形式灵活,内容具体详实,目的明确。
3.岗位变动培训。员工岗位变动、顶岗以及脱岗六个月以上,应由中心(部门)和班组两级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或复岗工作。
4.特殊岗位培训。从事水电、电梯、消控等特殊工种作业员工,必须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入使用前,进行专业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现场演练培训。根据各类应急预案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的现场演练培训。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7.各中心根据行业特点制订各自的培训课件、资料,内容规范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培训考核
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集团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其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