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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员工宿舍水电费清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2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各用户单位:

现将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朝晖校区及屏峰校区员工宿舍电费清单公布(见附件),请各用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于12月23日前与物业管理中心节能办公室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88320498 ),逾期视作同意处理。

水费按《浙江工业大学容大后勤集团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3元/月•人),其中,由于德胜园员工宿舍水表已安装到户,退房时按实计算。

员工电费由各部门按月统一扣除,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朝晖员工宿舍电费

           2.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屏峰员工宿舍电费